公司概况
  • 服务产品
  • 主要产品及服务模式

     

     

     l 直接租赁

       我公司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(厂商)的选择或认可,向供货人(厂商)购买选定设备,提供给承租人使用,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的业务形式。租赁期满,设备归承租企业所有。

     

    l 售后回租

       承租人为了提高资产流动性、均衡税负、改善资产负债表等需要,将自有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公允价值出卖给我公司,然后再从我公司租回使用并按期支付租金的业务形式。特点:承租人和供货人为同一人 。

     

    l 转租赁

       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多次融资租赁业务;即转租人根据最终用户(承租人)对租赁物件的选择,从我公司处租入该租赁物件后、再转租给最终用户(承租人)使用的一种租赁交易安排;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归我公司(第一出租人)所有。